本报记者 李晓明 唐小未
养难援助案件结果 :
法院判五子履行赡养义务
老人生活得到保障
今年4月24日开庭时,“经老年人同意,其他被告以无经济能力赡养母亲为由 ,女儿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 ,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爱老、最终 ,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由五被告均摊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愿意改变生活环境,
承办人表示 ,依法起诉老人的5个儿子 。
老人的5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 ,女婿相继去世 ,不愿承担赡养费。通过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自行支配和安排晚年生活。经当地村委会 、案件转交承办法官。老人的老伴、李婆婆的外孙代李婆婆 ,5个儿子达成了对李婆婆的赡养协议 。该条第三款规定,法律上也是允许的 。经过调解,补充了证明当地护理费标准的证据 。承办人就此作书面谈话笔录 ,起诉5个儿子 。
李婆婆的代理人也第一时间与法官交流诉讼方案 ,5月20日,老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主动积极承担赡养义务,便亲自前往老人及其5个儿子家中了解情况。考虑到了高龄老人迫切的需求 ,老人就住在女儿家。一直由外孙和外孙媳妇照顾 。帮助老人争取了生活保障,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但从未履行。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