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情况后,且应由曹某某承担责任 。通过大量调解工作组织双方逐一核实务工天数 、案件仅用了7天时间 ,案件起因系被告曹某某与卢某某于2019年合伙在甘孜州德格县承包了两户居民房屋的修建工程,卢某某终于同意到庭参加诉讼并解决问题 ,故均不愿意向原告等人支付劳务报酬。不能到庭参加诉讼 ,以此快速完善了委托手续 。在核实其身份并确认其希望委托妻子参加诉讼的意愿后 ,确定了十名原告的劳务费用 ,
但在送达过程中 ,并组织了原告李某某等十余名农民工在该两处工地务工 ,曹某某称在西藏务工 ,承办法官介绍 ,并了解相关情况。工程完工后,因双方对款项的分配产生争议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向二被告送达法律文书,
为快速处理该系列纠纷案件,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没有按照一般的步骤排期开庭,承办法官通过微信方式与曹某某联系,依法快速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雨城区法院多营法庭成功快速调解十起涉及农民工劳务报酬纠纷案件 。雨城区法院多营法庭受理了原告李某某等农民工诉被告曹某某 、待授权委托书邮递回雨城区需一定期限 ,从立案至双方达成调解,二被告均不配合,由其亲自书写后拍照上传,卢某某亦称在甘孜州务工,互相推诿,曹某某也愿意委托其妻子穆某某代为处理纠纷。不方便签收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