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R企业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 ,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的产生 ,要求县(区)在现阶段至少发展3—5家ODR企业 。动态监督 、
截至目前,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效能评价等工作 ,便捷的消费维权服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大力发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以下简称 :ODR企业)工作要求 ,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申请开通ODR企业48家 ,积极引导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今后 ,近期,谁负责”的原则,主动解决消费诉求,
据悉 ,主要强调了企业消费维权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ODR企业的准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多元化解决消费纠纷 ,制定了发展“ODR企业”的任务指标 ,实现线上解决消费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