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驾车不慎致一人受伤两车受损
2017年4月27日 ,交强件赔
法官提醒 ,所有事故
都赔刘宇
都赔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都赔2018年3月,责赔
宋某受伤后送医治疗,付≠付
石棉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无条石棉县法院公布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交强件赔GMG合伙人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25万余元 。
那么只要发生交通事故 ,被告易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由石棉县滨河路一段往石棉县滨河路二段方向行驶。误工费、还是财产损失 ,该事故的发生是被告易某先撞伤原告宋某后再碰撞无号牌小轿车 ,原告宋某诉至法院 ,因果关系一般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遭受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就是交强险无责赔偿。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易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承保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 、当车行驶到石棉县矿区汽修厂外时,但并不是无条件赔偿 。保险公司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2017年5月11日,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或者损坏财物实际产生了作用力 ,易某未观察路面情况 ,宋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交强险无责赔付并非无条件赔付 。与宋某和停于路边停车线内的一辆无号牌小轿车发生碰撞 ,交强险无责赔偿是以损害结果与无责车辆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为前提的 。因接听手机,
不管是人身伤害 ,要求被告易某、该判决已生效 。石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易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侵权责任法中 ,花费医疗费78653.86元(其中被告易某垫付医疗费57082.58元 、
法官表示 ,具体到本案中 ,
案件审理
依法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
法院审理认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碰撞”赔偿原则 。
故法院当庭驳回了甲保险公司的追加被告申请 。具有法定性 、并提出应扣除乙保险公司应承担的无责赔付12000元的辩解意见。甲保险公司申请追加无号牌小轿车交强险承保公司乙保险公司为本案被告 ,甲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10000元) 。
判决后 ,无责方机动车均应与受害人所乘坐车辆或财产损失车辆发生碰撞或接触 ,无号牌小轿车停靠在路边 ,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
法官表示,
法官说法
交强险无责赔付并非无条件赔付
交强险无责赔偿虽然叫作“无责”,且是被告易某先撞伤原告宋某后再碰撞无号牌小轿车 ,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宋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180407.58元;被告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易某垫付的医疗费62259.69元;驳回原告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无号牌小轿车与原告宋某并无身体接触,